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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我院新一届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会议顺利召开。会议由副主任委员、副院长李银福主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各主任、副主任委员,委员和临床相关主任、专家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主任委员、院长黄普文对调整后的新一届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组织机构作了介绍,就充分发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能提出了相关要求:
  1.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各项制度,并积极落实;
  2.要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在合理用药方面下功夫,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及时、经济,将临床急需、必须、性价比高的药品应用于临床;
  3.要充分发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能,将药事会议制度化,使药事管理工作更规范、更高效地服务临床。
  同时,黄普文院长对本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品遴选的相关原则进行了说明。
  随后,副主任委员、党委副书记李小波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给予相关纪律要求。副主任委员、药剂科主任王震对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工作以及医院原有药品中标、落标情况作了详细介绍。
  最后,参会专家组人员对我院新登记药品目录进行遴选,各参会委员和专家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会议各项议程圆满完成。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竞价、议价、限价挂网采购药品购销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8〕3号)有关要求,我院结合自身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在市级价格谈判入围结果中合理遴选品种,通过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会议确定本单位新一轮用药目录,并通过省平台完成计划申报,由市卫计委统一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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