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字体: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我院严格落实禁止住院探视及“一床一陪护”等措施,请所有出入人员予以理解和配合。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抗疫七条措施
  1、所有人员请佩戴口罩,凭健康码进入医院,佩戴呼吸阀口罩人员或未佩戴口罩人员不予进入。为避免拥堵,进入医院前请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并主动出示,自助通道可以使用苏康码扫描后快速通过;无健康码人员请从人工通道通行,主动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签署流行病学调查表;在患者就诊、检查、化验等环节,请继续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请有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一律先到门诊1号预检分诊台分诊,根据1号预检分诊医师建议到相应专科就诊;以下情况患者请主动向预检分诊人员报告,由专人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接触史;◆14天内与新冠肺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14天内曾接触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聚集性发病。
  3、我院门诊实行实名制就诊,成人就诊请携带身份证,儿童就诊请携带户口簿,医保卡可以作为证件使用,无有效身份证件的患者将影响就诊。
  4、为了他人和自身安全,患者和陪同人员在院期间请务必全程戴好口罩。
  5、医院门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请服从分诊管理。
  6、取号、候诊、缴费、就医、检查及取药排队时,请与别人保持1米以上的间
  7、患者住院期间杜绝探视;对需要陪护的患者,由固定1人专门陪护,陪护人必须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凭医院发放的陪护证进出病房。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综合新闻

 
 
进入编辑状态